根据教育部关于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的相关政策和北京大学的相关规定,请各学院(系、所、中心)开展我校推荐2020年免试研究生工作时,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基本原则,以德为先,德智体全面衡量,把思想品德考核作为推免生遴选的重要内容,科学规范选拔,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1、申请推免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2)身心健康,德、智、体全面发展,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证书,成绩优良;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品行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不计划本科毕业后赴境外留学。
凡参加推免的学生须按时提交推免资格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2、为保护广大毕业生的利益,特别强调:
(1)已计划毕业后出国留学的学生,不能申请推免资格;
(2)已申请推免资格并进行了网上报名和复试,但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资格失效;推免接收工作结束后,方可办理出国成绩单;
(3)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否则违约责任自负。教务部将不为这类学生的出国申请出具成绩单及学历证明。
3、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根据本院系、本学科的特点,健全多元评价体系,科学合理地制定推免生选拔标准,选拔的学生应在学业成绩、品行等方面表现优良。原则上必修课有不及格或学业成绩处于下游的学生不予推荐为免试研究生。
4、为落实教育部政策,促进学术交叉,各院系要积极推荐我校优秀毕业生到其他院校、科研机构攻读研究生,不囿于本校、本院系、本专业,鼓励学生积极联系外单位。
5、学生成绩数据以教务系统统计为准。各院系的综合排名标准由院系自行制定和解释。元培学院学生的资格审核和推荐工作由元培学院组织进行。
6、有关被推荐者的学习成绩、综合能力介绍等材料,要确保真实有据,如有弄虚作假、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同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院系推荐名单产生后要立即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
7、推荐学生的质量关系到我校学术声誉,院系要重视对学生推荐后的管理,提醒和督促学生珍惜机会。若出现未能按期毕业或未能取得学士学位或受到纪律处分等问题,不再符合推免生条件的,接收单位按规定取消其录取资格。
8、推免资格申请和审核流程:
(1)2019年8月30日至9月11日,开通2020届本科毕业生推免资格申请系统(注:区别于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和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符合推免条件的学生用本人学号和密码登录校内门户(https://portal.pku.edu.cn/),选择“办事大厅”--->“全部”--->“个人业务”--->“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申请”,在系统开放时间内,可进行提交、修改以及取消申请操作。在系统开放时间之外,学生不能进行任何操作。
(2)2019年9月12日至18日,各院系对完成申请提交的学生的推免资格进行初审。
(3)2019年9月18日下午15:00前,各院系在系统完成推免资格的审核确认,将经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的推免生名单等书面材料报送至教务部。初审工作结束后公示推荐名单。
(4)2019年9月25日前,学校审核各院系提交的推免生名单并公示。
(5)2019年9月 25日后,学生可登录校内门户进行推免资格查询,选择“办事大厅”--->“全部”--->“个人业务”--->“教务部业务”--->“推免资格结果查询”。
9、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如申请本校,请按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接收办法进行申请;申请外单位的,请按对方单位要求自行联系。
关于推免工作中的三个系统,特别提醒:
所有参加推免的同学,务必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校内门户(https://portal.pku.edu.cn/)提交推免资格申请,逾期不再受理;申请推免到本校的,还须按照研究生院的要求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进行相应操作;所有已获得推荐资格并被接收的推免生还须按照教育部的要求登录“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应操作。
北京大学教务部
2019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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